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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两级法院不予立案,律师介入终立案确认强拆违法
2022-08-17 18:00:54   来源:   

苏州市的某铁艺公司,租用当地某化工公司厂房地块建设厂房,并签署了相应合同。当地政府开展散乱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将厂房作为整治拆除
苏州市的某铁艺公司,租用当地某化工公司厂房地块建设厂房,并签署了相应合同。当地政府开展散乱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将厂房作为整治拆除对象强行拆除,但未给予任何赔偿。铁艺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均未能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眼见自己辛苦建设的厂房被强拆却未有任何赔偿,生产经营活动也被迫停止,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了该铁艺厂老板的一块心病。

案件背景

2014年4月30日铁艺公司与化工公司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约定租赁期内铁艺公司在租用地块上的建设厂房,需经化工公司同意,由铁艺公司负责搭建,所有权归铁艺公司所有。

2018年3月26日,苏州市某区开展散污乱专项治理活动,向化工公司发出通告,明确其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2018年6月1日,对化工公司全面实施停电。2018年10月20日,铁艺公司承租化工公司土地的所建设的厂房被某街道办事处进行强制拆除。

事后铁艺公司未收到任何赔偿,并于2019年1月8日向苏州市某区政府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此次被强拆。一审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二审及再审法院均维持该裁定。当事人辗转找到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弘毅团队,希望团队可以确认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行为,并弥补因强拆行为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次强拆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其实是政府专项整治行动的衍生产物。此类案件由于其产生的背景较为特殊,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社会舆论及政府形象等非案件因素影响。法院在立案阶段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导致一些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步伐,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一步就戛然而止。

办案过程

在本案接手前,弘毅团队律师对案件的处理的最难环节,即法院不予立案的案件的原因,进行初步调查研究后,认为该案证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固定夯实。接手该案后,弘毅团队第一时间赶赴案涉地查看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多年的行政案件处理经验,梳理案涉证据,查缺补漏,并积极开展相关调查活动,申请信息公开,查询当地政策等。最重要的是,弘毅律师团队,从行政法专业律师的角度,坚持专业性,坚持诉求,不惧压力,依法立案。在重新组织证据后直接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立案,最终中院指定管辖予以立案,帮助当事人开启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大门

法院判决

确认厂房被强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强拆对象后续可依据该判决向强拆行为人申请补偿,为当事人进一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经过苏州市吴中区某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苏州市某区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铁艺公司厂房行为违法。判决书如下:

高飞律师简析

一、 政策性整治活动过程中,当事人权益被侵害,并非维权无门!

政策性整治活动导致当事人维权立案难问题,并不是个例,国恒弘毅律师团队在铜陵市代理的某船只扣押一案、长江整治活动中船舶企业维权也曾同样遭遇此问题,人民法院多以政府告知、政府决策等理由不予立案。但此时如果代理律师坚持以法力争,将大大提高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成功率。

二、 立案难!难在何处?

实际生活中,此类大规模的整治活动至少为市政府牵头发文实施,面对众多企业一同起诉立案,基层人民法院在市管辖区域内,对于立案的条件审核确实较为谨慎。这就需要代理律师熟悉行政案件的流程,熟悉相关行政法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代理经验,用详实的证据,精准的法条适用意见,说服法官通过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公正裁判,维护合法合规的整治行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 如何解决此类案件立案难的问题?

代理律师只有通过自身过硬的专业素质,才能够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配合整治工作的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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