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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答农民问
2016-05-12 13:32:04   来源:华东拆迁律师团   

华东拆迁律师团律师对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几大问题专门做解答。
    华东拆迁律师团律师对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几大问题专门做解答。
 
    1、为什么我们农民感觉到征地拆迁案件官司特别不好办?
    答:在我国绝大多数征地案件中,广大拆迁户尤其是农民朋友面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时候,因为缺少专业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属于强势主体,紧靠农民朋友自己肯定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背后折射的是律师这个行业的社会责任。
 
    2、如果我家的土地被征了(或我的房屋马上要被拆掉),但政府给的补偿款太少,想问问律师,究竟应该补偿多少啊?是不是应该按人头算还是按面积算?
    答:农村拆迁补偿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但是有一个具体原则,不管是按人头算还是按面积算,拆迁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原来的标准,通俗来说,拆迁完以后补偿的货币至少足够盖起和原来一样的房子。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赔偿标准,应当拆一还一或者选择货币补偿。也要看看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你可以拒绝在安置协议上签字拒绝占地(或拆迁)。
 
    3、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直劝说我,现在签订协议可以获得额外奖励,如果错过时间了,不仅没有奖励,房子还要被强拆。但是补偿金额太低了,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补偿标准过低,你可以向政府主张多要赔偿,但政府可能只会答复你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现在不签以后补偿只会更低等等

    实际上,村委会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想法设法让你签字。特别提示,如果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建议不要签字,因为一旦签字,代表你认可了该补偿标准,后期难以维权。    
    至于强拆的压力,就需要专业拆迁律师制定专门的法律维权方案,方能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4、我们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拆迁时候怎么办?会不会影响赔偿?

    答:在我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由于历史以及其他原因,多数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依据法律程序,政府在房屋征收公告下达后,是要对征收房屋进行测量确认面积的,同时只要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房子尚在,都有机会通过律师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5、问:怎么才算合法呢?
    答:首先所有征地拆迁材料必须向农民公示。《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农民自己的住宅、村企业和村公益建设除外),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必须得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征收批文才算合法(当然,批文本身也可能不合法,那就要求撤销。);如果原来属于农业用地的,还必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批文,这个转用批文一般也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如果要拆迁房屋,那还要具备更多批准手续,比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批文。
 
    6、问:我怎么才能知道有没有这些批文呢?
    答:首先你们有权利向他们要这些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国有部门用地等手续,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谁要占地、拆迁,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项目合法性;第二、看看自己是否签字确认过。第三、看看是否公告过。
 
    7、征收土地时,什么情况应该省政府批准?什么情况应该国务院批准?
    答: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情况有四种:(1)基本农田(多少都是);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此种情况,由国务院同时办理征收土地审批手续。征收以上四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8、假如一切手续都是合法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目前安徽省针对各市县土地已经有具体补偿数额,农用地一般为每亩4万元,根据地类不同最高可至13万元。具体标准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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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民告官"律师热线 15056091552 或值班律师热线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安徽拆迁律师团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安徽拆迁律师团 网址 www.0551c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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