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安徽拆迁律师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拆迁资讯 开庭公告 城市拆迁 农村拆迁 企业拆迁 商铺拆迁 律师团队 拆迁维权 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胜诉案例
胜诉案例
律师团队
  • 安徽拆迁律师团赵光辉律师
  • 高飞律师,安徽大学法学硕士,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肥市律师协会...
  • 主要业务领域: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拆迁补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房地产开发、...
  • 王自,律师,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学硕士,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主...
最新文章
合政(2014)175号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
合政(2014)175号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
合政﹝2014﹞175号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
合政﹝2014﹞175号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
历经 8年后,绝大多数行政再审案件将无...
防疫封控小区、楼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热门推荐
国恒律师事务所高飞律师荣获第四届合肥...
政府招商引资,承诺返还土地出让金差价...
2020年安徽征地补偿标准公布(最新区片...
安徽拆迁律师苏黎明高飞参加新土地管理...
高飞律师获安徽电视台“2018年度优秀律师”
办案实录——合肥地铁二号线房屋征收补...
胜诉案例 首页 > 胜诉案例 > 胜诉案例 >

巢湖公路拆迁,农村房屋补偿提高30万
2016-07-01 13:46:29   来源:安徽拆迁律师   

巢湖市某镇高速公路修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核心提示:
    征地拆迁案件,打官司、胜诉永远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获得合理的补偿。本案中,律师团队律师通过调查取证,直击政府核心违法之处,最终和政府达成和解,赔偿金额在原基础上提高了近30万元,案件取得圆满。

案情简述:
    巢湖市某镇高速公路修建工程启动后,征收范围内一村10余户除一户外均已签字交房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该户当事人来我所咨询后,因该房屋不属于城市规划区内,且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房产证,律师团队律师认为补偿标准还有提升空间,但空间不算太大。但当事人仍然希望委托,在签订完风险告知书、委托书书后,律师介入案件。

办案经过:
    在实地考察拆迁现场后,发现该拆迁项目没有在该村张贴任何公告,随后律师团队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调取安徽省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被告知不予调取。律师团队遂到安徽省国土厅调取该项目土地批复文件,经详细查询,发现该项目用地尚未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征收。
   在发现该重大违法行为后,律师团队直接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名义向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出《法律意见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表达了律师团队保留诉讼权利,可以与其协商的意愿。
   后经近一个月的协商,最终被拆迁人与政府达成和解意见,赔偿从30万元提高到了近60万元。

案件启示:
    政府征收行为从目前现状来看,很难保证实体、程序上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专业律师的火眼睛晶是案件取得突破的保证,被拆迁人在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时,也需要转变维权思路,方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合肥市瑶海区城管局强拆11户被判决违法

友情链接
安徽拆迁律师团 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4楼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皖ICP备18013680号-1
电话:15056091552 QQ:174369050
技术支持:思讯网络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