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清理确认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合政办〔2015〕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5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确认继续实施的39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未经确认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实施。
2015年6月18日
28.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124号)
4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合政〔2005〕10号)
106.关于印发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1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
107.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27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168.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169.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176.关于印发合肥铁路南站搬迁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执行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3号)
34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2014〕31号)
35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14〕175号)
366.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4〕14号
379.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合政办〔2014〕28号)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2015〕29号